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10月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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