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现对9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经营额的核定结果进行公示。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现对9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经营额的核定结果进行公示。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