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珠海市权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户纳税人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向《受送达人清单》(详见附件)所列纳税人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依法接受检查。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66号(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党丽琼、梁颖婷
联系电话:0756-2616282、2616675
特此公告。
附件:受送达人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