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拟采购大数据智慧应用中心管理调度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磋商。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大数据智慧应用中心管理调度项目
二、采购预算:42.8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完成揭阳市税务局大数据智慧应用中心的管理调度功能建设,地址为西附楼4楼416室,内容包括大数据显示、大屏矩阵、多媒体调度管理控制设备、执法调度专用设备、远程调度传声器以及多媒体调度管理服务、集成服务。主要功能需求包括:
(一)大数据显示,在应用中心已有的LED大屏基础上扩展LED大屏面积。
(二)建设多媒体应用调度,调度平台将语音调度、视频调度、移动单兵调度等多种业务功能整合,实现音视频业务的实时交互,满足扁平化可视化调度的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7日17时之前,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登记备案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已报名的供应商超过5家时,将于2023年11月7日17时 (北京时间)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五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六、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
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4楼405第三税务分局。
电话: 0663-8511129 13822958080
联系人:孙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