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2月1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箱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反映意见邮箱:fsswzgk@foshan.gov.cn。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